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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6月15日,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据悉,新湖中宝于2023年6月15日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事宜,该股东为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解除质押股份42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3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9%,解除质押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
目前该股东(含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48.83亿股,持股比例57.4%,剩余被质押股份39.48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80.86%,占新湖中宝总股本46.41%。
此外,于同日,新湖中宝还披露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暨合作增资衢州市衢发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
公告显示,新湖中宝子公司浙江新湖智造实业有限公司拟与衢州绿石新材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神工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衢州融本源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合作增资衢州市衢发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合计新增注册资本1.97亿元。
增资完成后,新湖智造合计认缴目标公司7367万元注册资本,占其注册资本的32.41%,对应投资金额2.2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