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余宝珠 实习生 何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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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处可见的共享充电宝是广大市民手机应急充电的主要选择。但有消费者反映,租用充电宝后莫名其妙被开通了包月服务,带来经济损失。在今年“3·15”东莞市消委会公布的2022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中,充电宝涉隐形扣费的案例赫然上榜:原本一次性消费的充电宝,租用后次月竟然继续扣费,让消费者措手不及。
充电宝使用一次次月仍扣费
2022年,东莞市消委会陆续收到市民反映,在付费使用某酒店提供的租用充电宝后,次月初突然收到被扣除充电宝会员费98元的扣费通知,消费者被莫名其妙被开通了包月服务,而充电宝公司没有客服联系电话,自行协商无门。
消委会对相关投诉内容进行研判,认为该公司在消费者租用充电宝操作过程,存在服务约定不明显、隐藏消费陷阱、捆绑默认开通会员等情况。通过约谈充电宝公司,明确指出公司存在的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显失公平行为。经沟通,充电宝公司迅速整改,与消费者和解退款,同时在充电宝手机操作界面增加使用方法和解约方式且加粗字体提醒、增设在线客服并延长时间到24点,并酒店房间增加使用操作标签,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化解。
东莞消委会点评称,当前,手机电子支付相当普遍,在支付过程中往往需同意或勾选某些条款,如本案中提到的租用充电宝操作,消费者不能因为图便捷或赶时间,随意点击App或者公众号上“同意”“接受”“已知悉”等选项,应多留意条款或选项内容涉及扣费项目、自动续费、服务期限、解除方式等内容,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留心“自动续费”陷阱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刘箫音律师点评,这个案例涉及“自动续费”的问题。实践中,有部分经营者唯利是图,将APP中的“自动续费”选项绑定设置在新用户优惠价或首月免费中,如果用户没注意,就会自动勾选,从而掉进“被迫”自动续费的陷阱。上述经营者的这种操作看似是经过用户同意和自愿的消费,实则是一种“格式条款”,用不显著的方式影响、阻碍消费者的知情权,从而使消费者“中招”。
东莞消委会建议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免费使用期限,在免费期限前主动解除服务,否则有可能被自动续期扣费。如不慎误点定制或者发现被莫名暗扣费,及时联系企业客服处理,协商不成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或政府服务热线12345反馈处理。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李程
校对 | 周勇